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9-04

泉州建设工程图纸会审纪要效力认定及工程量争议解析

康志祥

康志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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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康志祥律师·合同纠纷 ——14年专注合同纠纷,只办一类案件,专解企业/个人合同争议与风险防控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康志祥律师,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4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即锚定合同纠纷单一赛道,专项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14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合同纠纷以外案件。康志祥律师毕业于华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修民商法方向,具有扎实的合同法律理论与实务功底。 康志祥律师现任泉州市律师协会合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特邀合同纠纷调解员,连续多年参与商会、行业协会“合同风险防控”专题培训,主讲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链搭建实务》《买卖合同价款回收的诉讼策略》等课程获企业界高度认可。其主笔的《合同纠纷中表见代理的裁判规则实证分析》《类案大数据检索在合同诉讼中的运用》等专业论文发表于《福建律师》等业内刊物,系泉州市合同纠纷领域少数持续输出实务研究成果的律师。基于大量案件经验,康志祥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扎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康志祥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4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康志祥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90%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合同纠纷案件60余件,曾成功处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争议、大宗货物买卖合同质量鉴定、租赁合同解除与经营损失赔偿等多重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律所获评“泉州市合同纠纷精品专业律所”,康志祥律师本人荣膺“泉州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康志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526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20件,买卖合同纠纷110件,租赁合同纠纷85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50件,服务合同纠纷35件,其他合同纠纷26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62件。团队累计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在合同诈骗类案件中)、改判判决书(二审撤销原判)、仲裁胜诉裁决书、全额执行回款裁定书、保全查封裁定等司法文书成果,以官方文书记录办案实力。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①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承建厂房项目,发包方以工期延误为由拒付工程款350万元,并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涉案金额累计超800万元。 ②律师动作:康志祥律师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取证,调取监理日志、施工进度表及往来函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发包方账户;组织诉前谈判未果后,出庭质证并提交类案大数据检索报告,论证工期延误系发包方分批供材不及时导致。 ③最终结果:法院判决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款350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诉请,并出具保全查封裁定确保执行。 典型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 ①案件情节:某机械设备公司向采购方供应价值500万元的设备,采购方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尾款200万元,并主张退货。 ②律师动作:康志祥律师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设备进行质量检测,证据链闭环搭建证明设备符合合同标准;庭审辩论中引用同类裁判规则,论证采购方未在约定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 ③最终结果:法院判决采购方全额支付尾款200万元并承担逾期违约金,同时出具全额执行回款裁定书,实现快速回款。 典型案例三:租赁合同纠纷 ①案件情节:某企业租赁厂房经营,因出租方无法提供合法消防验收手续导致企业停产,出租方反而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涉案金额120万元。 ②律师动作:康志祥律师开展风险前置筛查,发现出租方存在根本违约;组织调解未果后,出庭质证并提交同类裁判规则研判报告,论证租赁合同因标的物不符合法定使用条件而无效。 ③最终结果: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出租方返还已收租金并赔偿企业经营损失50万元,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康志祥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家族企业主、高净值个人及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合同履行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合同履约争议的当事人,康志祥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商业矛盾,最大程度减少诉讼消耗。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30余封、定制锦旗15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26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1800万元。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工业园管委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建设工程款拖欠、买卖合同回款困难、租赁合同违约纠纷或民间借贷争议,欢迎预约泉州市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泉州康志祥合同纠纷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为您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量争议是最常见也最复杂的争议类型之一。发承包双方往往对工程造价各执一词,而证据的效力认定往往直接决定胜负。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技术文件,其法律效力如何?能否作为结算依据?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审查?本文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江苏南通二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沈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7)辽民终83号)为切入点,深度解析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争议中的效力认定规则,并为施工企业、发包单位提供实务建议。


一、案件基本情况与争议焦点

1. 工程背景

2010年至2011年间,江苏南通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二”)与沈阳沈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北水”)先后签订了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涉及:

  •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中心镇供水应急工程净配水厂工程(一标段)
  •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中心镇供水应急工程净配水厂工程(二标段)
  •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土建工程(污水厂)

三份合同均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并约定设计变更、甲方签证发生的造价增减按实际调整。

2. 核心争议

南通二起诉主张沈北水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沈北水*则对工程造价的多个项目提出异议。其中,与图纸会审纪要效力直接相关的争议焦点是:

一标段与二标段的合同外造价中,涉及离心泵13320元外排连接管4078元两项隐蔽工程。南通二主张该部分属于设计变更内容,应当按照实际施工情况计入造价;沈北水则认为该部分没有发包人签证,不应计入。

3. 法院对图纸会审纪要效力的认定

一审法院查明,南通二提供了由**设计单位、发包人沈北水、施工人南通二*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其中明确涉及设计变更内容。鉴定机构亦系依据该图纸会审记录作出相应造价鉴定结论。

一审法院认为:

“离心泵13320元和外排连接管4078元都是隐蔽工程,原告也提供了由设计单位和被告及原告共同签字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涉及了设计变更内容,鉴定机构作出上述鉴定,也是依据该图纸会审记录,一二标段最后都通过验收了,即设计变更的内容也都施工完毕,因此被告虽然不承认这部分施工,但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一审法院对其反驳意见不予认可,这两项不应予以扣减。”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该项认定。


二、图纸会审纪要的法律性质与效力来源

1. 图纸会审纪要到底是什么?

图纸会审纪要是指在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对施工图纸中的疑问、错误、遗漏以及设计变更进行讨论协商后形成的书面记录文件。

在实践中,图纸会审纪要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 设计单位对图纸问题的解释说明
  • 各方商定的设计变更意见
  • 施工做法的调整方案
  • 工程量的增减确认
  • 技术参数、材料规格的明确

2. 图纸会审纪要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性质上看,图纸会审纪要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的性质。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约定,图纸会审纪要通常与中标通知书、投标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图纸等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当图纸会审纪要的内容涉及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时,其性质相当于双方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合意,对发承包双方均有约束力。

3. 图纸会审纪要效力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图纸会审纪要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书面载体,在无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应当作为认定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依据。


三、司法实践中图纸会审纪要效力认定的审查要点

通过本案以及近年来各地法院的裁判实践,可以归纳出法院审查图纸会审纪要效力的核心要素:

1. 形式要件:签字主体是否适格

图纸会审纪要若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完整的形式要件

  •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作为发包人,其签字代表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的确认
  • 设计单位签字/盖章:设计单位的确认确保技术变更的合规性和权威性
  •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施工单位的签字确认其知晓并接受变更内容
  •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如有):监理签字是工程管理程序的重要环节,但实践中并非必须

本案中,离心泵和外排连接管的图纸会审记录正是由设计单位、发包人、施工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因此具备了完整的证据效力链条。

需要注意的是: 仅有施工单位单方制作的图纸会审纪要,没有发包人或设计单位签字的,法院通常不予认定。反之,如果发包人签字人员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系项目负责人或有权代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认可其效力。

2. 实质要件: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一份有效的图纸会审纪要,其内容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 变更内容明确:能够清楚看出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技术依据清晰:变更的理由和依据要有说服力
  • 可执行性强:变更后的施工要求、技术参数具有可操作性

本案中,图纸会审记录涉及的设计变更内容指向明确,且鉴定机构能够据此作出具体的造价鉴定,说明其内容达到了明确具体的标准。

3. 履行状况:是否已实际施工并经验收

这一点是本案例中的关键亮点。

法院在认定图纸会审纪要效力时,特别关注以下两个事实:

第一,设计变更内容是否已实际施工

本案一、二标段最终均通过了竣工验收,说明图纸会审纪要中涉及的设计变更内容已经实际施工完毕。发包人主张不认可该部分工程量,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反驳,法院自然不会支持。

第二,隐蔽工程的特殊性

离心泵和外排连接管属于隐蔽工程,一旦被覆盖,事后难以通过现场勘察查明实际施工情况。此时,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过程文件,其证明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如判决书所言,隐蔽工程没有单独验收记录,但图纸会审记录和竣工验收的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4. 与签证的关系:没有签证,图纸会审纪要能否单独作为结算依据?

很多施工企业关心:仅有图纸会审纪要,没有发包人单独出具的签证单,结算时发包人不认账怎么办?

本案的裁判规则表明:

  • 图纸会审纪要签证都是合同变更的书面形式
  • 不能因为缺少签证单就完全否认图纸会审纪要的效力
  • 关键在于图纸会审纪要本身是否有各方签字确认、内容是否明确、变更是否已实际履行

如果图纸会审纪要具备上述条件,即使没有单独的签证单,法院也可以依据图纸会审纪要认定工程量变更属实。

5. 举证责任分配

本案还明确了此类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 施工方应当提供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证据,证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事实
  • 发包方如果否认施工方的证据,应当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而不能仅仅以“未签证”“不认可”等消极态度抗辩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回填进行及结束时并未提出异议,事后又否认施工方主张的,法院通常不予采信。


四、从本案例延伸:工程量争议中其他证据的效力对比

本案涉及了多种工程量争议证据,对施工企业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为便于理解,我们可以做如下对比:

| 证据类型 | 本案涉及项目 | 法院认定结果 | 效力要点 | |---------|-------------|-------------|----------| | 图纸会审纪要(三方签字) | 离心泵、外排连接管 | ✅ 采信 | 三方签字、设计变更明确、已竣工验收 | | 施工进度会议纪要 | 一标段调差、二标段不调差 | ✅ 采信 | 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虽未签补充协议 | | 无签字的现场签证 | 塔吊进退场 | ❌ 不采信 | 无发包人同意增加的证据 | | 无签证的二次拆改 | 电磁流量计 | ❌ 不采信 | 原因无法说清,无法证明系发包人过错 | | 单方主张未看图纸 | 污水厂垂直运输 | ❌ 不采信 | 投标文件显示已看图纸,举证不能 |

1. 会议纪要的合同变更效力

本案中,双方于2012年10月15日形成一份施工进度紧急会议纪要,明确一标段予以人工费和材料费调差、二标段取消调差。虽然双方此后并未签订正式补充协议,但法院认为该纪要已经构成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认可其效力。

这说明,会议纪要只要内容明确、参与主体适格,即使没有以补充协议形式固定下来,同样可以产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果。

2. 没有签证的施工成本,法院从严把握

与图纸会审纪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本案中塔吊进退场费用39234元,因为没有发包人签证,无法证明发包人同意增加该项施工成本,法院最终不予支持。

电磁流量计二次拆改费用242570元也是如此。原告说不清楚问题产生的原因,无法证明系发包人方面的原因导致二次施工,法院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予采信。

关键词提醒: 施工企业若想主张签证之外的工程款,必须做好过程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尤其是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现场照片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 停窝工损失的举证难题

本案中,南通二*主张停窝工损失,但因仅提供了人员工资明细,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工资实际发放情况及其他损失情况,法院不予支持。

停窝工损失的证明是施工企业索赔中的“老大难”问题。需要同时证明:

  • 停工、窝工的事实及原因
  • 停工、窝工的天数
  • 人员、机械的投入情况
  • 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
  • 损失与发包方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五、工程量争议纠纷中施工企业应注意的实务要点

1. 全过程留痕,把功夫下在平时

图纸会审纪要的效力再强,前提是有这份文件。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过程文件管理制度

  • 每次图纸会审后,及时形成书面纪要,当场由各方签字确认
  • 会议纪要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决议事项
  • 涉及设计变更的,尽量附上变更前后的图纸对比
  •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同步保存,避免事后补签难

2. 隐蔽工程尤其要重视过程确认

隐蔽工程一旦覆盖,事后取证将极为困难。施工企业应当:

  • 在隐蔽工程覆盖前,通知发包人、监理共同验收
  • 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明确施工内容、工艺、工程量
  • 如涉及设计变更,同步形成图纸会审纪要或设计变更通知
  • 保留覆盖前的高清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

3. 签证与纪要双轨并行

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在涉及工程量变更时,应当尽量同时做到:

  • 取得发包人、监理的签证确认
  • 形成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
  • 两者并存时,证据效力最为稳固

如果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签证,那么图纸会审纪要就是最重要的替代性证据,务必确保签字主体完整、内容明确。

4. 及时主张权利,切勿拖延

本案中,发包人援引合同约定的利息起算条件进行抗辩,虽然未获法院支持,但也提示施工企业:

  • 工程完工或撤场后,应尽快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 及时启动结算谈判或诉讼程序
  • 避免因长期不主张权利导致利息损失乃至超过诉讼时效

5. 起诉时合理确定诉讼标的

本案还暴露了一个问题:南通二*最初起诉主张工程款及停窝工损失合计3094万余元,后变更诉讼请求缩减至1200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840余万元。诉讼请求过高不仅导致诉讼费、鉴定费负担增加,也暴露出“虚高诉讼”的问题。

施工企业在起诉前,建议先自行核算工程造价,必要时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鉴定,合理确定诉讼标的,降低诉讼成本。


六、结语

建设工程工程量争议中,图纸会审纪要的法律效力不容小觑。它不仅是施工过程的重要技术文件,更是认定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工程价款调整的关键证据。

通过(2017)辽民终83号判决可以看出,一份签字主体完整、内容明确具体、变更事项实际施工并经验收的图纸会审纪要,完全可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即使在缺乏单独签证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基于图纸会审纪要结合竣工验收的事实,依法支持施工企业的合理主张。

同时也要提醒广大施工企业: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图纸会审纪要的效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要在施工过程中一笔一笔“写”出来的。只有建立了完善的过程文件管理制度,才能在工程量争议中占据主动地位。

康志祥,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附:建设工程工程量争议及图纸会审纪要效力常见咨询问答

1. 图纸会审纪要是什么?有什么用?

图纸会审纪要是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图纸问题、设计变更进行讨论后形成的书面记录。在工程结算中,图纸会审纪要可以作为认定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重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签证缺失的问题。

2. 图纸会审纪要没有监理签字还有效吗?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图纸会审纪要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即便没有监理签字,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仍认可其效力。但如果连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都没有签字,仅有施工单位单方制作,一般难以被法院采信。

3. 图纸会审纪能不能替代现场签证?

可以。图纸会审纪要和现场签证都是合同变更的书面形式。在本案中,法院就认定有设计、发包、施工三方签字的图纸会审记录可以证明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即使没有单独签证也应计入造价。但前提是图纸会审纪要内容明确、签字完整,以及变更内容确实已施工。

4. 我们公司在泉州市丰泽区有个项目,图纸会审纪要只有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签字,甲方没签,能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存在较大风险。缺少发包方签字,法院很难认定发包方已经同意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建议尽快补签,或者在诉讼中通过其他证据如施工记录、监理日志、竣工验收资料等佐证发包方知情且未提出异议。

5. 图纸会审纪要与施工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原则上,图纸会审纪要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合意,属于补充协议的性质。如果图纸会审纪要的内容明确、签字完整,双方达成一致,应当以在后形成的图纸会审纪要为准。但涉及实质性变更,如计价方式、工期重大调整等,建议签订补充协议更为稳妥。

6. 工程是固定单价合同,图纸会审纪要涉及设计变更,结算时可以调整价款吗?

可以。固定单价合同通常约定设计变更、签证发生的造价增减按实际调整。图纸会审纪要如果构成设计变更,并且已实际施工,则可以依据纪要调整工程价款。本案中一标段和二标段就是固定单价合同,法院认可依据图纸会审记录认定设计变更造价。

7. 隐蔽工程没有单独验收记录,只有图纸会审纪要,能认定工程量吗?

可以。隐蔽工程覆盖后无法通过现场勘察确认实际施工情况,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过程文件具有重要证明价值。如果纪要内容明确,且工程最终通过竣工验收,法院通常可以据此认定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和造价。

8. 甲方不认可图纸会审纪要,说那是技术人员个人签的,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关键在于签字人员是否有代表权或构成表见代理。如果是甲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且该人员一直代表甲方参与项目管理,法院可能认定其签字行为代表甲方。建议在图纸会审纪要中尽可能要求甲方加盖公章或由合同约定的授权代表签字。

9. 图纸会审纪要涉及的工程内容根本没有施工,能不能计入结算?

不能。图纸会审纪要的效力再强,也只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变更合意,如果承包方未能举证证明该变更内容已实际施工,法院不会支持相应工程价款。因此施工企业不仅要保存图纸会审纪要,还要保存施工记录、材料进场记录、隐蔽工程影像等施工证据。

10. 没有图纸会审纪要,也没有签证,施工企业还能主张增加工程量吗?

难度非常大,但并非完全不可能。如有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现场照片、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发包方知情且未提出异议,法院仍有可能酌情认定。但举证责任极重,建议平时注重过程留痕。

11. 图纸会审纪要的效力在多长期限内主张有效?

图纸会审纪要本身不是独立的请求权,它属于证据材料。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原则上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果工程早已竣工结算,但发包人以不认可图纸会审纪要为由拖延付款,建议及时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

12. 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还能以没有签证为由,拒绝支付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工程款吗?

不能。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双方对工程整体质量的认可,也说明图纸会审纪要涉及的变更内容已经实际施工完毕。发包人若否认相应工程量,应当提供相反证据,而不能仅以缺少签证为由抗辩。本案中的裁判规则对此有明确体现。

13. 我们公司是南安市的一家建筑企业,做政府项目,图纸会审纪要需要政府审计才生效吗?

要区分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或政府审计作为结算依据,那么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造价也需要纳入审计范围。但审计结论不能当然推翻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会审纪要。如果审计长期拖延,施工企业仍可依据图纸会审纪要和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

14. 图纸会审纪要中只写了变更内容,没有写具体金额,还能作为结算依据吗?

可以。图纸会审纪要确认的是变更事实和技术要求,具体金额可以通过造价鉴定或按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计算。本案中,法院就是委托造价鉴定机构依据图纸会审纪要计算相应的工程价款。但纪要内容必须明确到能够判断变更范围和工程量,否则难以鉴定。

15.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纪要效力一样吗?

法律性质上是类似的,都属于合同履行的书面文件。本案中,双方于2012年10月15日形成的施工进度紧急会议纪要,法院认可了其对调差问题的约定效力。只要会议纪要内容明确、参与主体适格,同样可以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16. 晋江市某工地的建设单位一直不给图纸会审纪要签字怎么办?

可以先通过工作联系单、函件等形式催促,保留催告证据。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记录,或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同时,注意用照片、视频、监理日志等方式固定施工事实,弥补纪要缺失的不足。

17. 图纸会审纪要需要每一页都签字吗?

不一定,但最好是每一页签字或加盖骑缝章,防止对方事后否认。实践中,有的图纸会审纪要只在最后一页签字,如果对方更换了页面内容,就存在争议风险。建议施工企业养成每一页签字、加盖骑缝章的好习惯。

18. 发包人否认图纸会审纪要上的印章是假的,怎么办?

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如果印章经鉴定为真实,发包人又无法说明印章被盗用、伪造等情形的,法院通常会认定图纸会审纪要的真实性。建议在施工过程中确保用印文件有登记记录,尽量避免出现印章真伪之争。

19. 图纸会审纪要涉及设计变更,但未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影响效力吗?

要看变更的性质和合同约定。如果图纸会审纪要已经由设计单位签字确认,实质上已经表达了设计变更的意思,未办理内部审批手续一般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效力。但如涉及重大结构变更或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可能影响竣工验收,建议同步完善相关手续。

20. 停工期间产生的费用,图纸会审纪要中写了可调整,能不能据此索赔?

可以。图纸会审纪要中如果明确了停工期间的费用调整规则或确认了停工事实,施工企业可以据此主张停工损失。但还需要提供停工期间人员工资、机械租赁费、材料保管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的证据。仅凭纪要没有实际损失凭证,法院难以支持具体金额。

21. 工程结算时,发包人只认可经财政评审的金额,不认可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造价,怎么办?

要具体看合同关于审计条款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则在审计结论作出前施工企业主张结算可能受阻,但审计超过合理期限或审计结论明显不合理的,施工企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图纸会审纪要作为双方合意文件,审计机关也应当予以尊重。

22. 图纸会审纪要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会不会被认定为废标?

不会。招标投标阶段结束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图纸会审纪要达成的变更合意,不属于评标阶段的“废标”问题。除非变更涉及规避招标、改变实质性内容等违法情形,否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合理变更是允许的。

23. 发包人迟迟不组织竣工验收,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工程款还能要吗?

可以。工程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交付使用,或发包人原因导致未验收的,施工企业仍可依据合同和图纸会审纪要主张工程款。本案中污水厂项目未竣工,但法院认定撤场责任不在施工方,依法支持了工程款及利息。

24. 惠安县某项目,甲方要求先提供工程档案和竣工资料才付工程款,不给资料就不付款合法吗?

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提供竣工资料是付款的前提条件,甲方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但在司法实践中,提供竣工资料属于承包人的附随义务,与支付工程款不构成对等给付义务。甲方不能仅以未交资料为由无限期拖欠工程款,本案二审法院也指出甲方可就交付资料问题另行主张。

25. 图纸会审纪要中增项部分的价格,甲方不认可,怎么确定?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确定:一是双方协商确定;二是参照合同约定的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单价;三是委托造价鉴定机构按定额或市场价格鉴定。诉讼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通常通过司法鉴定确定。

26. 图纸会审纪要能不能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

可以。如果图纸会审纪要中明确了因设计变更导致施工难度增加、工程量增加等内容,可以作为工期顺延的理由之一。但还需要证明变更与工期延误之间的因果关系。建议在纪要中写明“因本变更工期相应顺延×天”等内容,避免事后争议。

27. 石狮市某土建项目,部分施工内容在图纸会审纪要中调整了做法,但没有重新报价,结算时甲方只按原图纸计算,怎么办?

施工企业可以主张按纪要确定的新做法计算造价,如果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单价;如果没有类似项目,可以申请造价鉴定。关键是证明新做法已实际实施,且纪要中双方已同意变更原图纸做法。

28. 施工企业把图纸会审纪要弄丢了,还能结算吗?

如果图纸会审纪要原件丢失,可以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留存副本或复印件进行补强,也可以调取工程档案。实在无法找回的,可依靠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现场影像、检测报告等证据补强证明变更事实,但风险较大。建议合同履行期间做好文件归档和备份。

29. 图纸会审纪要是否需要公证才有效?

不需要。图纸会审纪要属于书证,不需要公证即具有证明力。公证只是在对方否认签名真实性时增强证明力,但实践中法院会结合签字、用印、履行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认定。关键是过程和内容的真实性,而非形式上的公证。

30. 一审没提交图纸会审纪要,二审还能提交吗?

原则上可以。二审程序中对新证据有一定限制,但涉及工程量和造价的关键证据,法院可能组织质证并予以采纳。不过为保险起见,施工企业应在举证期限内全面提交证据,避免因逾期举证被罚款或不被采信。本案中双方在二审中仍就鉴定报告内容进行质证,说明二审程序对证据审查是重视的。

31. 工程被甲方中途清退,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未完成部分能要求支付吗?

已施工且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即使工程未完工,施工企业仍有权要求支付相应工程款。本案中污水厂项目未完工,法院根据竣工图和鉴定结论支持了施工企业已施工部分的造价。图纸会审纪要中涉及的变更内容只要已施工完毕,同样可以计入结算。

32. 德化县某项目,监理在图纸会审纪要上签了字,能不能代表甲方认可?

监理签字不能当然代表甲方认可工程量变更,但监理签字可以证明变更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已经相关方知晓,配合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等证据,可能构成甲方默示认可。最好还是取得甲方自己的签字或盖章。

33. 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质保金,应当什么时候返还?

质保金的返还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返还,而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工程同样在质保范围内,则应待质保期满后返还。但如工程停工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法院可能判决质保金一并返还。本案中,法院认定污水厂工期拖延系发包人原因,判决质保金应返还并计息。

34. 施工企业主张的停窝工损失,法院一般支持吗?

司法实践中停窝工损失支持率不高,主要原因是举证不足。需要提供监理停工令、会议纪要、施工日志、人员考勤、工资发放记录、机械台班记录、租赁合同等证据,证明停工天数、人员机械投入、实际损失金额。图纸会审纪要或会议纪要中若能明确停工原因和责任,对索赔极为有利。

35. 泉州地区这类案子诉讼周期一般多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外地区差异不大,一审通常6个月至1年,如果涉及造价鉴定,周期可能延长至1年以上。本案一审、二审历时两年多,其中造价鉴定是耗时最长的环节。建议施工企业在起诉前先自行委托造价咨询,减少诉讼中鉴定时间。

36. 图纸会审纪要中的“暂定价”“参考价”能作为结算价吗?

不能直接作为结算价。暂定价和参考价需要经过双方最终确认或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调整。若纪要中明确为暂定价,结算时需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定额或合同单价,确定最终造价。如果无法协商,可通过鉴定机构确定。

37. 甲方口头同意变更,但没有图纸会审纪要,有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有证明力,但需要与其他证据印证,如施工照片、采购单据、监理日志等。若聊天记录中甲方人员明确同意变更内容且该人员有权代表甲方,法院可能采信。但仍强烈建议形成书面图纸会审纪要或签证,口头和微信沟通不能替代书面文件。

38. 工程款利息什么时候起算?图纸会审纪要影响利息起算吗?

依据司法解释,如果工程已交付的从交付之日起算;未交付也未结算的从起诉之日起算。所以图纸会审纪要本身不改变利息起算规则,会影响的是应付工程款总额。本案法院从施工企业起诉之日(2015年5月12日)起算利息,值得参考。

39. 固定总价合同下,图纸会审纪要增加了很多工程量,可以突破总价吗?

要看合同是否约定设计变更可调整价款。固定总价合同通常只在设计变更和签证范围内调整价款。如果图纸会审纪要构成设计变更,且合同约定变更可调价,可以突破总价。但如果合同约定总价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调整,突破总价的难度较大,除非情势变更等法定事由。

40. 永春县某工程,图纸会审纪要没有按合同约定的程序签字盖章,法院一定不认吗?

不一定。法院综合考量纪要内容、实际履行情况、双方后续行为等因素。如果施工方已经按纪要内容施工,监理单位、发包方在过程中均未提出异议,且工程已通过验收,即便纪要形式有瑕疵,法院仍可能认定其效力。但风险确实存在,建议尽可能完善手续。

41. 图纸会审纪要中包含了预算员个人签字的费用确认条款,有效吗?

预算员一般属于造价管理岗位,其对工程量、价款的确认在一定范围内有效。但如果涉及重大金额调整,甲方可能否认预算员有决定权。建议涉及具体金额确认的,尽量由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避免授权不明导致的争议。

42. 施工企业如何证明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材料确实已进场?

保留材料采购合同、送货单、入库单、发票、检验报告、现场照片和视频等。有条件时可邀请监理或甲方人员签字确认进场数量和批次。材料进场记录与图纸会审纪要相互印证,是认定工程造价的重要凭证。

43. 对方在诉讼中不认可图纸会审纪要的真实性,法院怎么处理?

如果一方否认签字或盖章的真实性,法院会询问是否申请司法鉴定。如果否认但不申请鉴定,法院可能结合其他证据认定证据真实。实践中法院还会审查纪要的形成过程是否自然、内容是否与施工日志等吻合。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有纪要,还要有完整的证据链。

44. 图纸会审纪要内容多而杂,结算时只提取部分内容有效吗?

图纸会审纪要作为一个整体文件,应全面解释和适用,不能只挑对己方有利的部分主张。法院通常会综合纪要全文判断双方合意。如果纪要中对某些事项有相应的价格调整或费用包含约定,应一并考虑。隐瞒不利内容可能影响证据的可信度。

45. 泉州本地法院处理图纸会审纪要效力问题,会参考辽宁高院的判决吗?

辽宁高院判决不属于指导性案例,对泉州法院没有法律拘束力,但作为生效裁判,对于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参考价值。泉州法院更多会结合福建省高院的指导意见、本地司法实践和个案证据情况综合判断。不过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符合法律精神和一般司法原则,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46. 图纸会审纪要中存在笔误或表述模糊,如何弥补?

可以在后续会议纪要、施工日志或结算文件中进行解释和修正。诉讼中可通过鉴定机构对图纸会审纪要的技术内容进行解读。最理想的方式是就模糊事项再行协商形成新的书面纪要,明确之前的表述。

47. 甲方破产了,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施工企业应及时申报债权,将图纸会审纪要等作为债权申报的证据材料。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施工企业的重要保障,应在法定期间内主张。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施工企业实际施工部分的工程价款,包括依据图纸会审纪要确认的变更部分。

48. 工程结算资料已经交给了甲方,甲方拖延不审,能直接起诉吗?

可以。如果合同约定了审核期限,甲方逾期未审核也未提出异议,可以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即使合同没有约定,甲方拖延审核的,施工企业也可起诉并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造价。图纸会审纪要作为送审资料的组成部分,可以一并提交法庭审查。

49. 图纸会审纪要对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主张,有没有时效限制?

没有单独的时效,随工程款主张一并处理。但如果是独立的违约损害赔偿请求,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建议尽早固定证据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50. 二审中还能对图纸会审纪要的效力重新争辩吗?

可以。二审程序围绕上诉请求进行审查,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关于图纸会审纪要效力的认定不服,可以在上诉请求中明确提出并提交新证据。本案二审就是对一审判决的多项争议进行了重新审查和改判。但如果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会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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