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2026-06-11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司法认定与实务启示

任尔振

任尔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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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尔振律师,上海鸣霄律师事务律所,专职执业13年,专注合同、婚姻家庭、动拆迁纠纷,以上海为核心覆盖长三角,擅长证据梳理+策略谈判+精准诉讼,累计办案120余件胜诉率90%,用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常以出租人未办理营业执照、房屋无法用于约定经营为由,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行使法定解除权。然而,司法实践对此类主张的审查极为严格。本文结合(2016)沪0101民初11362号民事判决书,解析法院认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核心裁判规则,为租赁双方提供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的具体路径。

一、争议焦点:无证经营能否成为承租人单方解约的法定事由?

本案中,承租人崔某(原告)以出租人高某(被告)未依约办理营业执照、系争房屋地址已被其他主体注册为由,主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于2016年5月向高某发出解除函并诉请确认解除。法院经审理认定:合同虽已解除,但解除原因系承租人行使解除权不当,构成违约。承租人关于无证经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主张,未获支持。以下为法院裁判的三层递进逻辑。

二、法院裁判逻辑:合同目的不成就的举证责任与合同约定

1. 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无办证义务

判决书原文指出:“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被告负有给原告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原告也无证据证明其曾经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因此,原告关于未能办理执照的责任方在被告方之说不能成立。”

实务要点:若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出租人负有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则承租人自行承担办证风险。即使出租人曾口头承诺“可以办证”“有执照可用”,也需有书面证据(如合同条款、补充协议、微信记录等)支撑,否则法院不予采信。

2. 承租人自身未尽调查义务,不得推卸责任

判决书原文明确:“原告作为承租人,在租赁该房屋前应当对该房屋是否适合其经营,是否可以注册新的营业执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调查,不能将自己应负的责任随意转嫁给他人。”

步骤与方法

  • 签约前,承租人应主动查询房屋产权证(核查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地址注册限制。
  • 要求出租人提供已备案的营业执照或租赁备案证明,必要时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 切勿仅凭出租人口头承诺或“推荐”即投入大额装修。

3. 经营受阻的真正原因须举证证明

法院查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举证和本院的调查,可以证明原告在租赁系争房屋后已经经营,但因为存在消防问题,曾经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原告关于其因无证照而无法正常经营之说不能成立。”

关键规则:承租人主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必须证明经营障碍(如行政查处、停业整顿)的直接原因确系证照问题,而非自身装修违规、消防不达标等其他过错。否则,法律风险由承租人自担。

4. 法院最终结论:原告行使法定解除权于法无据

“鉴于此,原告以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行使法定解除权于法无据,本院对此不能支持。但鉴于被告同意解除合同,且双方在2016年5月17日办理了系争房屋的退房交接手续,故双方的合同应认定于2016年5月17日解除。” 并判决原告(承租人)向被告(出租人)支付违约金404,000元(含原约定36万违约金及因空置期增加的部分)。

三、实务启示与行动建议

1. 签订租赁合同前的核查要点

  • 证照核实:要求出租人提供房产证、租赁备案证明、已有营业执照(若有),并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权利限制。
  • 用途约定明确化:在合同中明确“该房屋可用于______经营(具体业态),出租人保证其符合该业态的注册、消防、环保等审批条件。”
  • 办证义务书面化:若出租人承诺代为办理营业执照,务必写入合同,并约定办证期限及违约责任。

2. 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 保存催告证据:如出租人未按约办理证照,承租人应以书面形式(挂号信、电子邮件等)催告,保留催告记录。
  • 独立评估消防与环保:装修前应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消防方案审核,避免因装修违规导致无法营业。
  • 及时采取替代措施:若发现无法办证,应尽早与出租人协商变更用途或解约,避免因长期经营且产生大额装修费用后陷于被动。

3. 解约与违约金应对

  • 承租人单方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约,风险极高。应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提前解约条款(如“寻找新租客后退还保证金”),并积极减损。
  • 若确需起诉,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①出租人明确承诺办证;②承租人已尽合理调查义务;③经营障碍直接源于无证照且无法通过整改解决。
  • 注意违约金调整规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损失(本案中为空置期租金损失)增加违约金,上限为实际损失;承租人在抗辩时可主张违约金过高并请求调减。

总之,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非轻易可适用的解约理由。承租人应主动承担调查义务,明确合同约定,固定履约证据。出租人则应确保房屋产权清晰、用途合规,避免因虚假承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裁判思路为后续类似争议提供了清晰的裁判尺度:无书面约定、无催告、无直接因果关系的,承租人自行承担违约后果。


作者:任尔振,上海市鸣霄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6)沪0101民初11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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