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9-04

日照固定总价合同中途解除,三招锁定工程款与利润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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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纠纷 ——17 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建筑工程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名成律师,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7 年,自执业之初即锁定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垂直深耕年限完全同步,本人及团队只承办建筑工程类案件,不承接任何其他领域纠纷。王名成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民商法理论,深耕建工实务多年,积累大量工程纠纷实战经验。 王名成律师现为日照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与案件研判。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等多篇建工实务文章发表于《山东律师》业内刊物,是山东省内深耕建工实务、持续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的资深律师。 基于多年办案积淀,王名成律师独创建筑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扎实司法判例与证据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名成律师所在律所,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绝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由王名成律师全权统筹、最终决策,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3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1 名。 团队长期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日照市中院及各区县法院、执行局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落地。 所有重大疑难建工案件,均由王名成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0% 以上,累计处理千万级标的建工纠纷 60 余件,擅长处理多主体交叉关系、工程款结算争议、转包分包纠纷、工程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疑难案件。王名成律师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先进单位,建工专业口碑扎实。 三、量化承办数据与细分典型案例 王名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筑工程纠纷案件 250 件,纯建工细分案由清晰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 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0 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30 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10 件。 其中,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82 件。团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建工损失超 2 亿元,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800 万元,单案最高工程执行回款 2100 万元。 典型案例一:工程款拖欠、竣工结算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完工拖欠尾款、竣工结算争议、涉案 1200 万、长期催讨无果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全面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谈判、类案大数据检索、出庭质证、庭审抗辩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抗辩,案件全额执行回款、债权完全落地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疑难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分包、实际施工人维权、到期工程款债权、转包企业破产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调查取证固定施工事实、财产保全锁定债权、执行异议听证、提交同类判例支撑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权利,判令发包人直接支付工程款,全额执行回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名成律师专注服务建筑企业创始人、工程公司高管、项目经理、建工高净值客户。针对建工案件标的大、证据杂、周期长的特点,团队建立全程私密保密机制:首次咨询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程加密存档,一对一专属私密接待,单人专员全程跟进案情,杜绝信息泄露。 服务覆盖案件全周期:免费前期工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预判;办案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损耗;判决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财产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终身提供简易法律咨询、新法新规同步、资产风险复查兜底服务。 面对工程停工、结算扯皮、款项拖欠等紧急纠纷,团队擅长通俗解读法律、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停工、资金占用、诉讼次生损失。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60%,累计收获客户感谢信 45 封、定制锦旗 12 面。本地多家建筑企业、工程公司、商会长期定点合作推荐,持续为建工企业解决疑难工程款、结算、执行难题,形成稳定高端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工执行异议等问题,可预约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23 号律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建工维权方案。搜索 “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律师” 可在线留言,24 小时内免费提供案件法律诊断。

建筑工程领域,甲方资金断裂、设计变更频繁导致中途解约的情况屡见不鲜。对施工方而言,最痛心的不是停工,而是固定总价合同下已干完的活拿不到对应工程款。今天,我们从实操角度拆解,当固定总价合同被中途解除时,如何依法有据地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第一步:先厘清“已完成部分”的计价规则

固定总价合同的核心特征是“总价包死”,但如果工程未完工就解除,不能简单按总价除以总面积乘以已完面积来算。法律实务中,法院倾向以已完工程量的预算造价与合同总价的比例折算,而非按面积机械套算。

具体操作:

  1. 立即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阶段性审计,形成《已完工程造价鉴定报告》。
  2. 对比合同约定的清单项,逐项标注“已完成”“部分完成”“未开始”,确保鉴定口径与合同计价口径一致。
  3. 若合同约定了固定单价子目,已完部分可直接套价;未约定的变更项,应优先主张按市场信息价或签证确认的单价结算。

第二步:锁定“预期利润”索赔权,别只盯成本

中途解除合同,施工方常犯的误区是只主张实际损失,而放弃预期利润。《民法典》第584条明确,损失赔偿额应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对于固定总价合同,预期利润通常按合同总价扣除税费、管理费后的利润率比例测算。

具体操作:

  1. 从投标报价书中提取利润率依据,或参考同类工程平均利润水平。
  2. 通过解除函或协商纪要,书面主张“剩余工程量的预期利润损失”,并保留计算明细。
  3. 若对方拒绝,可在起诉时一并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利润损失金额。

第三步:善用“沉默条款”,避免结算被无限拖延

很多施工合同约定“竣工结算后付款”,一旦解除,甲方常以“未竣工”为由拖延结算。此时需援引《民法典》第806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具体操作:

  1. 无论是否停工,先组织分部分项验收,或申请第三方质量检测,书面确认已完工程质量合格。
  2. 向甲方发送《解除合同及结算催告函》,限定15日内完成对账,逾期视为认可施工方提交的结算资料。
  3. 若甲方仍不答复,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直接提起仲裁或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或房产。

风险提示: 中途解除合同前,切勿签署任何“放弃索赔”或“以现状结算”的协议。若甲方要求退场,务必在退场确认单中注明“保留后续索赔权利”字样,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放弃利润主张。

延展建议: 固定总价合同解除的纠纷,证据链完整性比法律技巧更重要。从进场到停工,所有签证单、会议纪要、微信沟通记录、材料进场单,都应按时间线整理归档。若你正在处理类似问题,建议在鉴定机构介入前,先咨询专业工程法律师,确定结算路径的优先级。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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