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6-22

日照代建人履职过错致损时施工方如何维权?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8263380036

王名成律师,执业17年,山东某律所资深律师,专注建筑工程合同与房产纠纷,以日照为核心覆盖山东,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累计办案400+、胜诉率超90%,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2亿元。

一、引言:工程层层转包,您的权益谁来保障?

在建筑工程领域,代建人(即总包方或转包方)因履职过错导致施工方受损的纠纷并不鲜见。许多施工方因缺乏法律意识,在口头约定、无资质施工、工程量争议等困境中艰难讨薪。本文结合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4)鲁1102民初13998号判决,以案说法,深入剖析此类案件的痛点与法律风险,为您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

特别提示: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专业性强,证据繁杂,建议在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王名成律师执业17年,累计办案400+,胜诉率超90%,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2亿元。若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可关注文末联系方式。

二、案情回放:一个“口头协议”引发的千万工程款纠纷

1. 案件基本信息

  • 原告: 刘*甲(实际施工人)
  • 被告: 王*甲(转包人/代建人)
  • 审理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案号: (2024)鲁1102民初13998号

2. 基本事实

2019年,某甲公司中标了“战家沟某基地园区建设工程”(含11座汪某甲)。随后,某甲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四亩地供水公司,四亩地供水公司又转包给王甲,王甲再将其中的1#、3#、4#、7#汪某甲工程口头分包给刘甲。刘甲组织人员、机械进场施工,工程于2019年9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 争议焦点

  • 合同效力:甲与王甲的口头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 工程量认定:甲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如何确定?王甲提出的“刘*甲只干了一小部分”是否成立?
  • 工程款计算: 应按中标清单价还是鉴定价结算?王*甲主张的“扣20%提成”是否合理?
  • 利息起算:甲拖欠工程款,刘甲的利息主张能否获得支持?

4. 法院判决

  1. 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刘甲支付工程款1700744.76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4年2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LPR计算)。
  2. 诉讼费21606元,王*甲承担20106元;鉴定费40000元,双方各承担20000元。

三、法律分析:代建人履职过错的三大痛点

痛点一:层层转包导致合同无效,施工方如何追讨工程款?

关键词: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竣工验收合格

本案中,王甲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刘甲,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一条的规定。因此,双方的口头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法律并非对施工方不公。 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王名成律师解读: 这是许多施工方最关心的问题——“合同都无效了,我还能拿到钱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工程质量合格(包括已竣工验收或实际使用),施工方就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要注意: 您必须证明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或“实际交付使用”。本案中,刘*甲提供了工程于2019年9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证据,这是胜诉的关键。

痛点二:工程量争议,谁说了算?——鉴定是“救命稻草”

关键词:工程量确认、司法鉴定、举证责任

本案中最激烈的争议在于刘甲到底干了多少活。王甲辩称“刘甲只干了一小部分”,而刘甲主张自己完成了绝大部分。双方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施工日志、没有签证单。

法院如何认定?甲申请了司法鉴定,法院依法委托某乙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涉案工程总价款2115584.95元。尽管王甲对该鉴定提出多项质疑(如“鉴定范围包括了全部工程而非刘甲的施工部分”“未到现场勘查”),但**王甲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法院最终采纳了鉴定意见。

王名成律师提示: 当施工方拿不到《工程量确认单》《结算单》等书面证据时,司法鉴定是破解僵局的核心武器。但鉴定费用通常较高(本案鉴定费4万元),且可能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建议施工方在日常施工中注意收集:施工图纸、现场照片、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机械台班记录等,以便在鉴定时提供充足的比对依据。

痛点三:代建人“扣点”的约定能否执行?——法院如何平衡双方利益

关键词:中标价扣20%、公平原则

甲与刘甲口头约定:“按照清单价格给王*甲提成20%”。但法院最终判决:该“扣20%提成”不再执行。为什么?

理由: 鉴定意见书采用的单价均低于中标清单价(即鉴定价本身已经降低了),如果再扣20%,相当于刘*甲拿到的工程款严重低于实际施工成本,显失公平。

此外,法院还适用了公平原则,主动扣除了王甲自行施工的4#汪某甲土石方外运部分的工程款194841.19元(刘甲自认该部分由王甲完成)。这一做法既保护了刘甲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王*甲“两头捞”。

王名成律师提示: 代建人常以“管理费”“提成”等名义要求施工方让利。但如果代建人本身存在严重违约(如层层转包、未支付工程款),法院大概率会基于公平原则和《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后果,对这类“扣点”约定进行调整甚至否定。施工方不要轻易承诺“扣点”,更不要以此为常态。


四、本案给施工方的三个血泪教训

教训一:别信“口头协议”,施工前务必签书面合同

本案中,刘甲与王甲只是口头约定,没有明确施工范围、单价、付款方式。这直接导致了工程量争议、单价争议、扣点争议。任何工程项目,无论大小,都要签订书面合同,至少明确:工程范围、计价方式、付款节点、违约责任。

教训二:保留施工证据,关键时刻能救命

甲胜诉的关键证据在于:**现场照片(几十张)、微信聊天记录(包括发给王甲的结算材料、王*甲发送的工程量确认)、证人证言(五位证人出庭)**。这些证据帮助法院和鉴定机构还原了施工事实。

建议施工方: 每天施工结束后用手机拍照(带水印、定位功能的APP更好),保留所有微信聊天记录(千万不能删除),记录机械台班记录、材料采购单据。必要时可录音(注意合法性)。

教训三:代建人的“个人分包”风险极高

王*甲本身没有施工资质,只是“二道贩子”。他既不能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也无法有效管理工程。一旦代建人资金链断裂或恶意欠薪,施工方维权将非常困难。建议选择有资质的、信誉良好的总包方合作。


五、律师结语

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施工仍是顽疾。施工方作为最底层的实际建造者,往往面临“干了活拿不到钱”的困境。本案的刘*甲虽然最终胜诉,但经历了近5年的诉讼、支付了4万元鉴定费、承担了部分诉讼费,代价不可谓不沉重

王名成律师提醒: 如果您正遭遇类似问题,请不要拖延。及时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建筑工程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工程款及利息。法律是公平的——只要工程合格,您的劳动成果就应当得到尊重和回报。

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执业17年,专注建筑工程合同与房产纠纷,以日照为核心覆盖山东。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累计办案400+,胜诉率超90%,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2亿元。如果您有工程款纠纷、合同纠纷,欢迎咨询。


六、一句话问答

Q1:我与代建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是否有效?
A:口头约定属于事实合同,但一旦发生争议,施工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口头约定的内容(如微信聊天、录音、证人证言等),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Q2:代建人没有施工资质,我的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A:是的。无资质施工导致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

Q3:代建人要求我按中标价的80%(扣20%)结算,我能不能不答应?
A:如果合同无效且鉴定价格低于中标价,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不支持“扣点”。建议在诉讼中明确陈述该约定显失公平。

Q4:申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A:鉴定费原则上由申请方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双方按比例分担。本案中双方各承担一半。

Q5:代建人拖欠工程款,我能要求支付利息吗?
A:可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若未约定,一般从工程交付之日或起诉之日起算,按LPR计算。本案法院支持自起诉日起算。

Q6:作为实际施工人,我能直接起诉总包方(某甲公司)吗?
A:可以。根据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起诉发包人。但本案中刘*甲撤回了对某甲公司的请求,因此未予审理。

Q7:外地案件可以找山东的律师吗?
A:可以协商委托。王名成律师团队可为外地案件提供远程咨询、证据整理、诉讼代理等服务,具体可协商。


特别声明: 本文为普法文章,案例引用真实判决,当事人姓名已做匿名处理。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您需要专业法律帮助,请直接联系王名成律师或当地律所。

更多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