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2026-04-09

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息认定的实务要点解析

作为专注于【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法律从业者,本文结合具体判决案例,解析利息认定的核心规则,为借贷双方提供风险防范指引。

一、未约定利息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2023)鲁1102民初1234号判决中,法院明确指出:“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签订的《借款协议》中未载明利息条款,原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利息达成口头约定,故对其主张的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二、利息约定的有效性审查

  1. 利率上限限制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案涉借款发生于2022年5月,当时LPR为3.7%,四倍即14.8%。法院在判决中认定:“双方约定的月利率2%(年利率24%)超出法定上限,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2. 逾期利息的计算
    若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利息。判决书载明:“被告丙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应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三、利息主张的举证责任

出借人需对利息约定承担举证责任。例如,通过书面协议、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证明利息约定的存在。判决书中强调:“原告丁某仅提供借款本金的转账记录,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双方约定了利息,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实践中,借贷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标准、支付方式及逾期责任,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纠纷。若您遇到类似问题,可联系专业律师进行个案分析。

城市:日照
领域:【民间借贷纠纷】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3)鲁1102民初1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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