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2026-07-20 17:51:37

我工作的建筑队今年1月和总包方签了水电安装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现在完成了70%的工作量,但总包方只付了30%,这种情况能停工要款吗?

姜清东

解答律师

施工合同建设工程 北京安博(上海)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313279328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已核验身份

“ 姜清东律师,执业28年,专注建设工程与施工合同领域,以北海为核心覆盖广西,外地可协商委托,办800+案件胜诉率92%,为当事人挽损超3亿,2023年获北海房协消保优秀律师。 ”

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总包方只付了30%进度款,明显违约,你完全有权利停工追款。但要注意:先别冲动,直接停工可能被对方反咬“违约停工”。 **建议你这么做:** 1. **发书面催告函**:把已完成70%工作量、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对方只付30%的事实写清楚,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比如7天)付清进度款,否则将暂停施工。留下证据(快递单、签收记录)。 2. **停工前通知对方**:如果对方逾期不付,你可以发“停工通知”,明确告知因对方违约导致无法继续施工,把责任钉死。 3. **注意保留证据**:合同、付款记录、施工日志、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尤其是能证明你已完成70%工作量的材料(比如监理签字、验收单)。 **关键提醒**:如果合同里写了“停工条款”,按合同办;没写的话,依据《民法典》第526条,先履行方违约,后履行方有权中止履行。但建议你优先走催告程序,避免法律风险。如果对方还是不给,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这类工程款纠纷法院通常支持停工权。

推荐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