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2026-02-02 00:00:00

我是一位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想咨询个问题:2000年代中期,我姥姥姥爷在北京市海淀区的老房子拆迁时,安置人口里包含了我,当时政策好像给我分配了45平米的安置面积。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现在还能依据当时的安置待遇主张相关权益吗?或者说,后续如果涉及房产分割,这45平米是否算我的个人份额呢?

靳双权

解答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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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已核验身份

“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继承、拆迁、合同、婚姻、建设工程等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借名买房、腾退返还、确权、排除妨害、确认效力;继承、遗嘱无效、遗赠、时效、翻建、共有;婚姻、析产、离婚协议、赠与、赔偿、婚后财产纠纷、转移财产、贷款、恶意串通;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军产房、央产房、经适房;房屋买卖合同、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合同解除、阴阳合同;征收、拆迁、腾退、棚改、析产、安置房、居住权;小产权、以房抵债、工程承包、宅基地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损失赔偿。 ”

我们团队在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方面很有经验,要是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随时打电话跟我们沟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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